各二级学院(部):
为顺利开展2025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现组织各二级学院(部)进行部门评教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1.本次评教工作分为部门评教和教研室评教两部分,请各教学部门填写2025年度教学质量评价表(附件1);
2.评教对象为本部门全体专、兼职教师,确认其职称无误;
3.参评教师按照2025年12月31日所在部门进行评教工作;
4.部门评教工作由2025年12月31日在任的部门领导进行考核评分。
各教学部门将教学质量评价表电子版于3月27日(下周五)下班前发至教务处指定邮箱;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。
联系人:盖老师
附件:2025年度二级学院(部)教学质量评价表
教务处
2026年3月19日